琼瑶起诉于正《宫锁连城》索赔2000万捐给慈善
编辑:影视娱乐网 影视娱乐资讯
影视游讯 琼瑶控诉于正电视剧《宫锁连城》 “抄袭”其经典作品电视剧《梅花烙》事件,一度引发编剧圈大讨论。昨天上午,琼瑶委托两位代理律师就于正电视剧《宫锁连城(宫3)》侵权一事向北京三中院递交诉状。琼瑶代理律师王立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案索赔金额为2000万人民币,如果拿到这些赔偿,在扣除必要的维权成本(记者了解到本案中的律师费、公证费、认证费、调查取证费等为40余万元)后,将捐给大陆慈善机构。“未来琼瑶是否出庭则视案件审理需要而定。”
琼瑶代理律师王立岩介绍,本次案件的被告共有五位,分别是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立岩表示:“目前提交的具体证据包括相关涉案片子在内的一些物品,随后将会进一步提交证据。”另一位代理律师王军告诉记者,2000万的赔偿金额最终由当事人确定。琼瑶要求很简单,就三点,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就在正式起诉消息公布的同时,琼瑶也更新微博:本案如果胜诉获得赔偿,将以透明化的方式,捐赠给大陆的慈善机构,作为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基金。
原告称,电视剧《宫锁连城(宫3)》于2014年4月8日起,在中国大陆卫星电视频道及多家电视网络播出后,广大网友及影视行业从业者纷纷指出该剧诸多情节抄袭自原告作品电视剧《梅花烙》、媒体就此开设网友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0%的参与投票者均认为该剧抄袭原作电视剧《梅花烙》。而琼瑶称正在创作电视剧《梅花烙传奇》,被告侵权行为对自己造成实质性妨碍,让原告心血毁于一旦,且称“只是巧合和误伤”,因此起诉维权。
琼瑶表示,此次除了要求判令于正和几家出品方等被告连带赔偿2000万元外,还要求法院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作品《梅花烙》的改编权、摄制权等著作权利;判令被告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一切电视播映、信息网络传播、音像制售等全部复制及发行行为;判令于正在网络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