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起诉鹿晗吴亦凡 声明全文
【SM发声明起诉鹿晗吴亦凡】韩国男团EXO前成员吴亦凡与鹿晗分别在去年5月与11月提交解约诉讼,解约事件后,吴亦凡鹿晗相继在中国接拍电影,并将一起登上央视羊年春晚。1月16日,吴亦凡和鹿晗“解约门”第3次、2次调停在首尔中央地法进行,两人与SM娱乐公司仍未达成协议,解约案将于2月6日进行最新一轮的调停。2月5日,SM发声明起诉鹿晗擅自开展商业活动。
SM发声明起诉鹿晗吴亦凡全文SM恐再有成员步后尘?
SM娱乐公司发表正式声明表示,SM娱乐公司作为EXO成员吴亦凡、鹿晗的合法经纪公司,对正在中国进行非法演艺活动的鹿晗和聘请鹿晗担任广告代言人的广告商一事,已经向中国法院正式提交诉讼。此诉讼案已经于2015年2月4日由上海法院正式立案。
另外,EXO前成员吴亦凡和鹿晗于2014年5月与11月向法院提交了解约诉讼。解约事件后,吴亦凡与鹿晗就在中国开展了各种活动,包括接拍电影、代言及登央视羊年春晚等。1月16日开始,吴亦凡和鹿晗的解约诉讼接连在首尔中央地法进行了调停,但均没有达成协议,解约案将于明天(2月6日)进行最新一轮的调停。
以下是声明全文:
S.M.ENTERTAINMENT Co., Ltd。(韩国S.M。娱乐公司, 以下称“SM公司”)作为EXO组合成员——鹿晗、吴亦凡的合法经纪公司,已正式以鹿晗在中国境内擅自从事演艺活动为由,对鹿晗以及聘请鹿晗担任广告代言人的广告主提起了诉讼,该诉讼案已于2015年2月4日在上海的法院立案。就此,为了杜绝鹿晗与吴亦凡今后继续擅自进行演艺活动,并为避免更多的公司利益受到损害,SM公司特发表正式声明如下:
吴亦凡与鹿晗分别于2014年5月、2014年10月通过韩国境内的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在韩国对SM公司提起了诉讼。在韩国法院尚未就此等诉讼开始正式审理之前,吴亦凡与鹿晗便借EXO组合的超高人气在中国境内无节制地开展电影拍摄、广告代言、出席颁奖典礼等演艺活动。吴亦凡与鹿晗的此等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EXO组合其他成员以及SM公司的权益,而且对SM公司的相关合作方等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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